问题情景模拟
小王是一名*篮球比分的高三毕业生,即将出国留学,小王的家长了解到孩子高中阶段在校期间有学生档案,该如何处理呢?故来电咨询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篮球比分: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包括:(四)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六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篮球比分:做好*篮球比分市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工作的通知》(苏人保才〔2023〕2号)
第五条 按照高中留学人员档案户籍地保管的原则,具有*篮球比分市户籍,国内普通高中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即将出国(境)就读或已在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学历学位,且未在其他档案保管单位建立人事档案的学生,可申请将本人高中档案委托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如申请人未满18周岁,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办理申请手续。
第六条 符合托管条件的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护照及毕业证书等材料至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相关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受理。
第十条 学生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学生与学校、学校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学生学籍地与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之间在移交、转递学生档案时,应建立记录台账,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 留学人员应重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的补充归档工作。在国(境)外完成学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回国就业后,应及时将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等材料主动移交给档案保管机构。档案保管机构甄别整理档案材料后进行归档。
注意事项
1.如高中学籍档案已由毕业学校交学生保管,学生应当将档案交回原就读高中学校,再由学校密封盖章后定期集中转递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2.18周岁及以上的学生,如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交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