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在青浦区举行示范区生态环境领域制度创新成果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4项生态环境领域制度创新成果,至此,示范区在该领域已形成16项制度创新成果。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出席会议。
此次新发布的4项制度创新成果包括《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示范区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化管控机制细化实施配套制度》和《示范区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评选方案(试行)》。
其中,《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针对示范区在协同保护、推动绿色发展过程中管控不一致、基础建设不统一、产业布局不协调等问题,提出了涉及生态空间、生态环境和绿色发展3个方面17项目标指标,谋划示范区生态绿色发展路径,形成示范区生态环境联保共治“一张图”;《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则明确了示范区包括鼓励事项、引导事项、禁止事项3个部分共30条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照两区一县区位特点、发展现状与目标、管控要求等,统一细化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同时,四年来,执委会统筹协调两省一市三级八方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示范区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等制度,把示范区47个主要跨界水体全部纳入,共同建立联合河湖长制、联合监管、联合执法会商、联合检测、数据共享、联合防控、联合治理等工作机制。
制度创新成果要落地才能释放红利,围绕已出台成果,一手抓深化,一手抓应用,始终是示范区制度创新的核心使命。近年来,生态环境“三统一”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明确的56项任务清单已基本完成,进入持续深化释放效果阶段;“一河三湖”等重点跨界水体已实现联合河湖长的全覆盖,两区一县共任命或聘请310余名联合河湖长,联合巡河、联合治理、联合养护、联合执法、联合监测“五个联合”机制实现常态化。与此同时,涉及生态环境和绿色低碳领域的7项制度创新成果,已先后面向长三角和全国其他重点地区复制推广。
随着“三统一”制度、水体联保共治等机制的不断深化,示范区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2022年,示范区地表水优Ⅲ类断面比例较2019年提升21.2个百分点,太浦河水质连续三年年均值稳定在Ⅲ类,淀山湖、鼋荡等重点跨界河湖水质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较2019年提升4.9个百分点,自然生态质量状况保持稳定,生态功能基本完善,特别是鸟类等珍稀物种的种类有所增加。与此同时,三年示范区GDP年均增长7.4%,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得益彰。
好风景吸引新经济,示范区越来越优良的生态绿色基底,吸引了华为研发中心、复旦大学创新学院、英诺赛科半导体、浙江大学智慧绿洲等一批创新研发高等级项目纷纷落户,同济大学长三角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二期、嘉善竹小汇零碳科创聚落、吴江“曲水善湾”项目等一批样板项目相继建成运营,示范区绿色创新融合发展能级效应正不断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