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张家港市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水环境、空气质量和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2024年,张家港市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达到100%,水源地水质均稳定达到Ⅱ类。19条通江河道控制断面水质优于Ⅱ类水比例为68.4%,同比上升5.2个百分点。同时,张家港市累计完成涉磷企业专项整治736家,全面完成城镇污水厂、工业废水分质分类整改,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张家港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6.1%,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PM_2.5浓度为30μg/m^3,同比下降4.1%。全年开展柴油货车路检15次,累计检测柴油货车520辆,完成柴油叉车注销360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
土壤污染防治取得突破。张家港市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成为江苏省唯一入选国家“无废园区”典型案例的单位。此外,张家港市在工业固体废物领域作为江苏省唯一案例入选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首批“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钢铁生产铸余渣年产生量降低10%,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了示范。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守牢“绿水青山”的同时,张家港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24年,张家港市完成审批项目189个,其中审批制报告书6个、审批制报告183个,备案登记表540个;核发排污许可证232家,排污登记820家。实施行政处罚159件,开展“绿尖兵”专项执法行动12次,办理环保法配套办法及涉刑案件19件,其中查封扣押1件、移送拘留11件、涉嫌犯罪7件。同时,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20件,完成信用修复89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未来,张家港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做好保蓝天、护碧水、守净土、促发展四篇文章,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张家港市绿色高质量发展夯实生态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