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履职,市国资委对现行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6年第7次党委(扩大)会、第4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通知如下。
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管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履职行为规范》的通知(津国资董建〔2012〕3号)
2.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对所投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2年修订)》的通知(津国资考核〔2012〕47号)
3.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08〕29号)
4.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管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12〕34号)
5.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管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12〕40号)
6.关于进一步规范一级¥中国足球彩票:公司混改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18〕15号)
7.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管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13〕29号)
8.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管企业健全完善产权管理制度体系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16〕23号)
二、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市国资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无形资产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20〕40号)
2026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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